4月26日,浙江公司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就全面建设温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达成协议,浙江公司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姜雪明与温州市副市长孟建新分别代表双方在《关于共同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系统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上签字,此举将进一步促进温州市的节能减排,推动全市新能源产业布局和发展。
姜雪明在签约仪式上表示,温州市是我省东南沿海的重要港口城市。近年来,温州市委、市政府坚持生态环境优先,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做好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构建宜商、宜居的现代化大都市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推广电动汽车、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将进一步改善温州市的生态环境,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对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这是一项顺应时代发展、造福于民的重要措施,必将对温州产生惠及后人的深远影响。通过与温州市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省电力公司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在共同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系统建设方面将进入一个全面的战略合作阶段,也将为电网企业和地方政府在新能源领域合作上提供一个双赢的典范。
孟建新对浙江公司公司长期以来为温州经济发展所作出的努力表示感谢。孟建新说,地方政府将象支持其他电力建设工程一样,全力支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系统建设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各施其责、密切配合,积极做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为电动汽车在温州的推广应用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温州市非常适宜发展电动汽车行业,相信在市政府和省电力公司共同努力下,将使温州真正成为宜商、宜居的绿色大都市,成为电动汽车发展的先行城市。
据悉,2010年,温州电力局将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建设40个充电桩,分别覆盖鹿城、瓯海、龙湾、瑞安、平阳、苍南、乐清、永嘉、文成、泰顺等地。目前充电桩的设计、技术标准已制订完成,项目选址基本确定,主要分布在各县(市、区)的供电营业厅停车场、车流量比较密集的公共区域等。2011至2012年,将再各建20个充电桩,进一步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充分满足温州市电动汽车发展的需要,并专项投资10千伏及以下配网建设与改造,为充电设施系统的接入创造条件。